为及时跟进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推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简称《代表法》)的贯彻实施,大石桥市人大常委会于3月25日举办专题培训会,是营口地区首家开展《代表法》培训的单位。培训会邀请辽宁省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刘盛龙就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作专题辅导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志峰,副主任张波、刘家宽、吴越参加会议。驻桥营口市人大代表、大石桥市本级人大代表、部分镇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镇街人大工作人员共300余人参加培训。
“3月5日,代表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代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四次修改,此次修改的代表法共有六章六十五条。上次修改时为六章五十二条。经梳理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观点,本次修改的代表法,总的看,就是围绕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这条主线来进行的,并呈现出五个亮点……”培训会上,刘盛龙以《贯彻落实新修改代表法为契机 扎实做好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为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学习体会,从“代表法的主要内容、代表法修改的背景、扎实做好修改后的代表法贯彻实施工作”等三个方面作了系统阐述和详细解读。围绕明晰审议方式、把握审议重点、打牢审议基础、形成审议提纲、落实审议要求、提高审议质效等6个方面,结合3个经典案例,对人大代表应如何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深入解读和系统辅导。讲座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对人大代表准确理解、有效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代表法明确提出人大代表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这是代表的神圣职责使命。”大石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志峰表示,将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为契机,着力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平台,激励支持代表更好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为推动新时代大石桥全面振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大石桥篇章贡献人大力量。